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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識】信用信息修復≠征信修復
2024-10-15
2023年1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信用主體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復的權利,滿足相關條件的信用主體均可按要求申請信用信息修復。文件發布后,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概念,將信息修復與征信修復、征信修改混為一談,并發布一些諸如“只要結清逾期賬款,就可以申請征信修復”的謠言來誤導社會公眾。
一、信用信息修復到底是什么呢?
根據辦法規定,可修復的信用信息是指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中所列的對信用主體信用狀況具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包括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而我們經常所提到的征信,是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或企業信用報告,客觀記載個人或企業履行信貸合同的相關情況,不屬于本次規定的信用信息修復范疇。
因此,信用信息和征信本就是兩個內容,彼此適用的法律依據也不同。征信領域不存在“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等概念。無論征信機構還是金融機構亦或是任何個人或組織,都無權隨意修改、刪除信用報告中展示無誤的不良信息。妄圖通過“征信修復”修改信用記錄可能導致經濟損失、信息泄露、違法犯罪等情況,所以千萬不要聽信謠言。
二、如果征信出現逾期情況或信息錯誤怎么辦呢?
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若信息主體發現信用報告中的信息有錯誤,信息主體可向業務經辦機構或當地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處理。
請牢記,異議處理全程不收費!